本报讯(记者庞佳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强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格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确保群众健康安全。
严格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单位食堂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晨检制度,建立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供餐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单位食堂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和食品添加剂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原料进货渠道正规、源头可溯,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符合操作规范要求。对单位食堂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规范、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惩重处,并主动公开查处结果。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手段,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工厂、进机关等活动,向广大群众、师生、员工、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饮食安全教育常识,切实提升全民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的防控意识,整体提升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严格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单位食堂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晨检制度,建立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集中供餐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单位食堂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和食品添加剂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原料进货渠道正规、源头可溯,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符合操作规范要求。对单位食堂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不规范、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惩重处,并主动公开查处结果。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宣传手段,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工厂、进机关等活动,向广大群众、师生、员工、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饮食安全教育常识,切实提升全民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的防控意识,整体提升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