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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新版环评审批程序

时间:2025-09-18 10:34:35  来源:定州新闻网  作者:通讯员赵磊

定州日报讯(通讯员赵磊)近日,《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2025年版)》正式施行,2022年版同步废止。新规以“依法依规、便民高效、科学民主”为原则,通过流程再造、分类管控和技术赋能,构建更高效透明的环评体系,为定州高质量发展与生态保护保驾护航。

新规明确申报方式,申请人可通过河北政务服务网在线(优先推荐)、邮寄或现场提交材料,除涉密项目,均可实现“不见面审批”;推行“一次性告知、容缺受理”,主要材料齐全时,次要材料可在技术评估前补正,大幅缩短项目启动时间。新规明确要求,报告书15个工作日、报告表7个工作日内办结,较国家规定的60日和30日时限大幅压缩。技术评估环节原则上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杂项目经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较国家层面30个工作日的基准时限提速近半。对于重大基建、民生及重点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实行靠前指导、并行推进,进一步缩短审批周期。

新规实行“分类审批、精准管控”,将化工、电力、焦化、危废处置、垃圾焚烧发电等重点行业,以及涉重金属排放、位于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这类项目需经由主管局长及环评科、执法大队、水科、大气科等多部门组成的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集体审议,通过多专业视角共同把关项目环境可行性。技术评估环节强化了对环评文件质量的刚性约束。评估机构需对项目环境影响分析、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价结论科学性等进行严格审查,发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将依法不予审批。新规特别明确,对列入限期整改名单或“黑名单”的编制单位及人员编制的环评文件一律不予受理,从源头保障环评文件质量。

受理环评文件后,将在定州新闻网全文公开文件,畅通公众参与说明及反馈渠道;拟审批前再公开项目概况与环保措施,公示期分别不少于10日、5日,保障公众权益。新规中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同步审查机制,对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项目可直接引用相关结论,需调整规划的项目可同步推进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审批,实现生态保护与项目建设的高效协同。同时,该程序与定州市“三线一单”管控体系衔接,将17个环境管控单元的准入要求作为审批重要依据,优先保护单元严格限制开发活动,重点管控单元强化污染防控,确保项目建设与生态承载能力相匹配。

责任编辑:孙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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