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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治理交通运输领域污染

时间:2018-05-17 09:46:27  来源:  作者:

   我市通过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等举措,大力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污染治理。
    加快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加快推进货物运输轨道化,引导货运由公路转向铁路,提升铁路货运能力和运输比例。鼓励发展清洁货运,严格市场准入,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对环保排放不达标的重型货运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制定实施重型载货汽车绕城方案,实行远端绕行。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加大对重型货车超载超限的执法检查力度,降低重型柴油货车使用强度。
    强化机动车尾气治理。全面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对道路机动车尾气开展实时监测和监控,年内淘汰老旧机动车897辆,路检路查、入户抽查重型柴油车不少于5000辆,年底前完成4套固定垂直式和1套移动遥感监测设备的遥感监测网络建设。完善环保、公安联动机制,对上路行驶的超标排放机动车实行“环保取证、公安处罚”,建立机动车排放违法联合处罚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运输企业治理主体责任,对运输企业和用车大户建立车辆排放控制档案,加强执法检查,对不达标的车辆依法严惩。实行在用燃油、燃气的出租车定期更换三元催化器,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沿线的加油站(点)全部销售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车用尿素。同时,加强油品质量监管,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销售劣质车用油品的高压态势。
    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加快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步伐,扩大推广应用数量规模,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可识别的新能源汽车不限行。(记者赵青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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