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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

时间:2015-08-26 09:03:22  来源:  作者:

本报讯(通讯员李飞记者刘杰)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一系列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常委会安排部署,市政府印发《定州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四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把各类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据了解,此次活动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省安委会暨安全生产保障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努力遏制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此次隐患排查整治范围涵括全市所有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其中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烟花爆竹、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工作和聚集场所、消防等行业(领域)为本次排查整治活动的重点。
活动分三个层面明确了责任分工,一是由各分管市领导牵头,组织对所分管行业领域进行排查整治;二是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本行业系统内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三是由各乡镇(办)牵头,组织对本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在此基础上,详细划分了各部门的责任目标。
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时间为8月21日至12月21日,为期四个月,分三个阶段实施。
动员部署和企业自查阶段。各乡镇(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的具体实施方案,及时进行宣传发动,安排部署,并将实施方案报送市安委办。各企业要对自身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全面排查阶段。各乡镇(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在企业自查和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力量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企业要严厉查处,对拒不整改的企业要实行停产停业整顿,并将排查结果上报市安委办。
总结提高阶段。各乡镇(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将活动中取得的经验、具体做法及存在的不足及时进行总结,总结情况书面上报市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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