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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拨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8951万元

时间:2018-10-09 14:23:37  来源:  作者:

我市拨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8951万元
 
        根据省《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等规定,市财政局近日拨付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8951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719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760万元。
       本次下达的资金专项用于调整残疾军人、烈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参战退役人员、居住在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18周岁以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烈士子女等人员的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此次提标后的所需抚恤资金由中央、省、市三级财政负担。
      我市将加强抚恤补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认真落实地方应安排的配套资金,提标后的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资金于9月底开始逐月发放。记者张晓红、通讯员刘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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