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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荣获“河北省文明城市”称号排名县级市第一

时间:2017-12-15 13:47:18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赵青锋)12月14日,首届河北省文明城市、城区和县城名单公布,我市荣获“河北省文明城市”称号,排名县级市第一。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意见》(冀发〔2016〕13号)和省文明委确定的评选工作安排,从2017年9月起,省文明办委托第三方,按照从严把关、公平公正、确保质量的原则,根据《河北省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河北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及这两个测评体系的《操作手册》,以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和网上材料审核三种方式,对179个参评设区市和县级市、市辖区、建制县进行了综合测评。在此基础上,严格依据参评城市(城区、县城)的2016、2017年两年测评成绩和职能部门把关、听取市民意见、进行综合计分、媒体集中公示等评选程序,严谨规范组织了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市评选工作。经省文明委审核,省委、省政府批准,确定了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市(城区、县城)名单。
    今年以来,我市把开展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龙头的“多城联创”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城市扩容提质的总抓手,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全力打造特色鲜明、繁荣和谐、功能齐全、宜居宜业的新定州。按照“突出重点、量化任务、强化考评”的原则,成立了创城指挥部,以市级领导为责任主体,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密切协作,层层有任务、层层有压力、层层有责任。坚持工作重心下移,重点难点问题由市领导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措施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体现。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让全市干部群众主动参与其中,真正把创建工作变成凝聚民心、集中民智、发挥民力、改善民生的好工程。
    在创城工作中,我市针对基础设施不完善、历史欠账多的问题,千方百计筹措创建资金,彻底整治城市环境,先后清理违建959处、6.2万平方米,清理广告牌匾4万多块、占道经营2.9万余处,城区全面禁放烟花爆竹,5200辆“红三轮”全部禁运,城乡马路集市全部取缔,改造提升42个游园广场,新增绿化面积40万平方米。实行网格化管理,推行“以克论净”深度保洁,落实“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被命名为省级“洁净城市”。通过创城,不仅让我市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更重要的是锤炼了干部、教育了群众,在全市上下形成了“有令即行、雷厉风行、身体力行”的工作作风,激发了广大干部夙兴夜寐、激情工作的昂扬斗志,树立了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争先意识,汇聚了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争创全国百强的强大精神力量。第一届河北省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县城名单
    (已获“全国文明城市、县城”的不再列名)
    一、文明城市
    地级市:廊坊市、承德市、张家口市、保定市、邢台市
    县级市:定州市、黄骅市、任丘市、平泉市、遵化市、霸州市、涿州市、高碑店市、泊头市、三河市
    二、文明城区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唐山市古冶区、石家庄市鹿泉区、唐山市路北区、石家庄市新华区、石家庄市桥西区、石家庄市裕华区、石家庄市藁城区、唐山市曹妃甸区、唐山市路南区、唐山市丰润区、唐山市丰南区、石家庄市栾城区、秦皇岛市海港区、石家庄市长安区
    三、文明县城
    文安县、大厂回族自治县、乐亭县、滦南县、高邑县、唐县、滦县、安新县、永清县、固安县、滦平县、大城县、卢龙县、元氏县、临漳县、赞皇县、广平县、鸡泽县、容城县、涞水县、赵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海兴县、井陉县、雄县、成安县、魏县、涉县、曲周县、清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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