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便民服务>>

我市机动车单双号不再限行

时间:2014-11-14 15:17:29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李勤英)记者从市交警大队获悉,11月11日24时起,我市终止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减排措施,包括取消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等措施。
为做好2014年北京APEC会议期间空气质量保障工作,按照省《启动重污染天气I级应急减排措施指令》的要求,我市11月4日启动了重污染天气Ⅰ级预警应急响应机动车限行措施,每天6时至24时,禁止黄标车、无标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大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在城区内行驶,公共汽车、出租车、执法车辆、救护车及其它特种车辆除外;市区内所有道路,实行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
据了解,我市11月4日实行单双号限行以来,市区出动公安交警300多人次、警车28次辆,发放限行政策宣传资料2000份,共劝返限行车辆3000多辆,全力以赴做好市民的出行工作,保证了广大市民顺利、安全出行。市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限行开始后,市区每天出动40多名公安交警,在市区设置了6处劝返点,严格按照限行规定进行执法检查,确保将限行措施落实到位。正是有了交警的努力和市民的配合,市区交通秩序得到了明显改善,堵点消失,车速提高,事故减少,市民无论是坐公交车,还是自驾车,出行时间都明显缩短。
 

责任编辑: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