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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行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管理

时间:2013-04-17 11:04:27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张晓红通讯员成淑平)为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全方位提高环保监管能力,我市下发了《定州市推行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推动环保工作向“主动”、“精细”转型。
据了解,我市环保工作网格化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网格化管理模式,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同时,加强责任网格间的联动,实现对环境监管区域和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确保区域环境安全,促进区域生态环境建设。
根据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我市将相关部门、乡镇(办)、环保执法人员和社会力量等分别按三个轴线划分不同的环境管理网格化体系。具体划分为,乡镇(办)为一级网格,行政村(社区)为二级网格,排污企业为三级网格的区域管理责任和企业责任网格体系;负有环保执法主体责任的环保部门为一级网格,对环保工作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为二级网格,对环保工作行政管理效能负责监察问责的监察机关为三级网格的执法管理网格体系;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一级网格,环保工作社会监督员为二级网格,我市新闻媒体和社会团体为三级网格的社会监督网格体系。
同时进一步明确每一个网格监管职责。各乡镇(办)是本辖区环境质量的第一责任单位,对本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在抓好日常环保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搞好秸秆禁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环境信访案件等工作。环保部门充分发挥执法主体作用,认真履行统一监管职责,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发改、电力、安监、住建等各相关部门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本部门业务管理范畴,把企业是否达标排污,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作为支持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严格把关。
为使网格化管理取得实效,我市成立了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对网格内环保职责履行情况和网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做到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办)和相关部门环保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划分为优秀、完成目标和未完成目标三个档次,对考核优秀的单位进行表彰,对未完成目标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落实“评先创优环保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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