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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从六个方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时间:2009-12-18 16:44:38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张晓红 通讯员王永利)为防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我市采取六项措施,狠抓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抓产权管理。对行政事业占有、使用的房屋土地进行梳理,在明确产权的基础上完善产权证件,需要变更产权的,须经审批后方可办理。抓购置管理。严格资产购置审核程序,对行政事业单位新购建房屋土地的资金全部列入预算,没有预算不得购建。
  抓资产出租、出借、担保和对外投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将占有、使用的房屋土地对外出租、出借的,必须事先上报财政部门审批。抓处置管理。对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的处置,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财政部门批准不得处置。抓收益管理。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收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缴入财政国有资产收入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抓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对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土地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责令改正,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和被侵占的国有资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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