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会民生>>

我市对工业园区内的报废车进行专项治理

时间:2019-05-24 15:12:25  来源:  作者: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获悉,近日,我市开始对经济开发区、周村镇、北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内的报废车进行专项治理。
    据介绍,周村镇和北方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内存在大量使用黄标车、淘汰车、无牌车、报废车进行运输的现象,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了很大隐患。
    此次集中整治,重点对驾驶报废车、无牌车、黄标车、拼装车等违法行为及无证驾驶机动车进行查处。对驾驶报废车、拼装车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收缴机动车,强制报废,并处15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驾驶无牌车的违法行为,扣留机动车,核查车辆手续,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按规定处理,未达到报废标准的处以200元罚款,扣12分,并将驾驶证降级。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至15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记者刘鹏

责任编辑: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