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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金秋助学”活动启动

时间:2018-07-20 09:35:42  来源:  作者:

    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日前,我市已全面启动2018年度“金秋助学”活动,以帮助更多困难职工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
    救助范围
    今年参加高考考入本科、大专、中专(含经教育部批准备案,列入全国普通高校统招计划的本、专科民办院校)和往年考入上述院校仍在校就读的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的困难职工子女(2018年经政府认定为困难职工的子女),从入学到就业全程给予帮扶救助;
    当年参加高考未考入本专科院校,自愿在承担2018年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学校就读的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的困难职工子女(2018年经政府认定为困难职工的子女);在中小学阶段就读的纳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软件的困难职工子女(2018年经政府认定为困难职工的子女)。
    救助标准
    今年考入大专院校的困难职工子女,一次性补助本科生不低于4000元/人、专科生(含高职)不低于3000元/人,困难单亲女职工子女,在以上救助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00元;自愿在承担省城乡技能就业扶助计划的技工学校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不低于1500元一次性救助;当年考入大专院校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相应的物质救助;在读大专以上院校的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子女,每人每年给予不低于2000元的救助,同时给予相应的物质救助;对当年考入公办高中的困难职工子女及正在高中阶段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子女,给予不低于1000元救助,同时给予相应的物质救助;对正在中小学阶段就读的困难职工子女提供相应救助。
    申报时需提供的材料
    1.今年考入大专院校的困难职工子女家庭需提供材料:困难职工子女入学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复印件,能够证明困难职工与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基层工会证明(含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情况、主要致困原因等),及其他证明材料等。三个原件的复印件、一个证明的原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市总存档。
    2.今年考入大专院校的困难农民工家庭应提供材料:困难职工子女入学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复印件,能够证明困难农民工与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家庭在县级以上城镇定居两年以上证明(暂住证或辖区派出所证明),基层工会证明(含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情况、主要致困原因等)。及其他证明材料等。三个原件的复印件、两个证明的原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等市总存档。
    3.困难职工(农民工)在校子女应提供材料:学生证、在校表现证明、能够证明困难职工与子女关系的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基层工会证明(含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收入情况、主要致困原因等),其他证明材料等。
    材料准备齐全后,各单位填写《2018年困难职工子女高考入学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7月底前报市职工服务中心。
    8月中旬,市总工会将对上报的2018年困难职工子女档案进行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开展助学活动并举行“金秋助学”助学金集中发放仪式。联系人:郝立新、徐颖,联系电话:5539697,邮箱:bfzxdzgh@163.com,QQ群:27863791。
所有受助学生需全部加入定州
    助学育才群
    为了保障救助效果,我市各级工会将完善助学救助档案,对历年“金秋助学”的受助学生本人情况和救助信息专门建档,进行实名制管理。健全完善“金秋助学”联谊制度、联系卡制度,建立了定州助学育才QQ群(群号为496069744,省总助学育才学生群号为79811782),并要求受助学生全部加入该群,以便加强日常联系,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同时,还会通过开展座谈会、联谊会、社会实践、主题夏(冬)令营、志愿者服务等特色活动,加强与受助学生的长期联系,实时掌握他们的学业、思想和生活情况,强化对寒门学子的精神引导和素质培养。全面深化链条式全程助学活动,在助学基础上,着力在助能、助志尤其是助业上下功夫,积极引导有关企业提供实习、见习及就业岗位,联系爱心企业签订助业协议或建立助业基地,发挥助业基地作用,帮助寒门学子早日成才、早日就业,帮助家庭早日脱困。 (记者牛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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