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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九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时间:2018-01-02 11:09:41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张春红)从即日起至3月底,我市对“九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九小”场所为小美容洗浴场所、小商场、小旅馆、小学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养老院)、小网吧、小餐饮、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
    对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一律将宿舍迁出异地安置。“作坊式”和“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二楼以上严禁设置员工宿舍,建筑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窗口严禁设置影响人员疏散逃生的铁栅栏和广告牌等。“九小场所”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一律拆除,二楼以上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不能保证两个疏散通道的,一律停止使用。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并确保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规定要求。建筑内严禁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不得采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物品作原料。当使用丙类可燃液体作原料时,要在室外独立存贮。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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