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晓红通讯员成淑平)近日,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清风北街有人焚烧垃圾。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经现场调查发现,一家广告设计公司把当日剩余的废料进行露天焚烧。执法人员当即进行现场询问和勘察笔录,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5000元处罚。
我市把加强垃圾焚烧管理作为大气污染攻坚行动的重要内容,建立了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不断加大对焚烧垃圾的查处力度,根据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五十七条之规定,对焚烧垃圾的行为予以处罚。同时,加大宣传和处理力度,有效遏制焚烧垃圾行为,确保环境质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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