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定州农业>>

新农合药品目录有调整

时间:2014-05-23 14:48:03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牛勇)近日,记者从市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获悉,我省对现行的新农合药物目录进行了调整,并制定下发《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2014版)》。从4月15日起,医疗机构开始采用新的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使用此目录内的药品费将至少占总药品费的85%。今后,我市参合农民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可选择的报销药品种类更多了,享受的补偿也更高。
据了解,现行的新农合药物目录是《河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药物目录(2012版)》的增补版,其中药品数量为1185种,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剂716种,中成药469种,中药饮片403个品种,医院制剂244个品种。
“新版药物目录的药品共有2695种,其中化学药和生物制剂数量为1284种,中成药767种,中药饮片403种,医院制剂241种。”据市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新的药品目录,无论是药品品种还是数量都比现行的新农合药物目录有所增加。同时,按照医改要求,2014版新的药物目录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药品全部纳入,这也意味着,今后我市新农合患者到定点医院看病时,将有更多的报销药品可选择。
据介绍,2014版的新农合药物目录显示,用药分为“县及以上”、“乡级”、“村级”三级用药,有的药品虽列入目录却不能在乡级或村级医疗机构报销,有的药品应在具备相应处方资质的医师或在专科医师指导下使用。
对定点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总费用中,药物目录内药品所占的比例,我省作出明确规定:省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达到85%以上,市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省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达到90%以上,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达到95%以上,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达到100%。
与此同时,我市将按照《河北省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字典》,抓紧进行软件升级及维护,确保2014版新农合药物目录正常使用。
 

责任编辑: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