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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最高可获 8000元国家助学金

时间:2017-03-13 16:57:23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王登强、通讯员吴玉辉)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根据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河北省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我省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将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据介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持民政部门颁发的扶贫手册在所就读学校登记后,即可享受相关资助政策,将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根据《办法》,所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需履行助学金评选程序,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助学金。具体标准(每生每年)为:普通高校:专科学费5000元,本科学费4000元,研究生学费8000元,住宿费800元,教科书费500元;中等职业学校:设区市市区学校学费2300元、其他地区1600元,住宿费500元,教科书费300元;普通高中:学费2000元,住宿费500元,教科书费300元。原则上,每学年初申报一次,其中,建档立卡家庭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扶贫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家庭学生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由民政部门负责认定,残疾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由残联负责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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