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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

时间:2015-05-20 10:47:45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张玉凤)5月18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管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定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暂行办法》、《定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和《定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调整修订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到20%,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由60%降低到3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对象扩大到在外地就业具有本市户籍的缴存职工,其回乡购房时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管理中心申请贷款;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正常缴存公积金时间由12个月缩短至6个月。
会议认为,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三个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扩大了贷款范围,降低了贷款门槛,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和职工住房消费能力,使更多职工家庭充分享受到住房公积金的各项政策优惠。同时,简化了办理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努力使广大缴存职工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促进我市公积金事业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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