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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橡塑非法生产经营做环境治理的坚强后盾

时间:2015-04-17 16:12:16  来源:  作者:

―――访市公安局环境安全保卫大队负责人朱恢明
记者:作为公安机关,对我市目前正在深入开展的打击橡塑非法生产经营,强化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有哪些认识?
朱恢明:第一,当前环境污染日趋严重,是影响经济发展和人类生活的“绊脚石”。保护环境已成为时代的主题,在当前环境治理的大背景下,打击橡塑非法生产经营,强化环境综合治理刻不容缓。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及环境污染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一方面有利于保护整个生态环境,另一方面也是对公民环境权的有力维护。
第二,当前,我市正向新兴区域中心城市迈进,经济发展和城市环境要并驾齐驱。开展打击橡塑非法生产经营,是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关乎民生的大事;是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们将牢牢把案件承办等工作抓在手上,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合力打击整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保证法律的实效性和惩治性。
记者:作为执法部门,市公安局如何发挥自身职能作用,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朱恢明:一、强化全警认识。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召开全体会议,引导全警将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成立专案组,落实责任,硬化措施,确保高效率、高标准完成承担的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密切与环保等部门及有关乡镇(办)的联系沟通,互通线索信息,搞好协调联动,切实肩负起保驾护航的职能,形成打击整治的强大合力。同时,按照市局方案要求,确定人员,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充分发挥业务优势,加强协作,确保实效。
三、依法严查重处。作为公安机关,要用足用好刑事、治安两方面的法律法规,对无视法律、违法生产、顶风作案的,要依法严厉打击,依法从严惩处涉案当事人,对于暴力妨碍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执行任务的,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切实形成有效震慑。
四、对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决不徇私枉法。对此类案件发现一起查办一起,打击处理要依法、到位、坚决、彻底,同时做到公开曝光。坚持“从我做起,向我看齐”,严格执法,对徇私枉法人员坚决给予法纪处理。
记者:针对此次专项行动,公安局是怎样安排部署的?下一步工作将如何进行?
朱恢明:第一,成立了以环安大队总牵头,相关单位配合的专职办案队伍。以周村镇、明月店镇、叮咛店镇为重点,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组织辖区派出所及巡特警大队、巡防大队等部门警力,对橡塑非法生产经营进行集中清查治理,对妨碍公务甚至暴力抗法的涉案人员从严、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打击。环安大队在接到环保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后,重点做到:一是配合环保执法,协助开展调查,及时查处阻碍执行公务案件和恶意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二是对环保部门移送的案件依法立案查处,做好案件移送材料的审查及相关证据材料的补充侦查,控制涉嫌违法犯罪人员,做到移交一起,依法查处一起。
第二,打击整治实行分片包干原则,分包分管局领导加强对专项工作的指导督促,并成立专门应急保障队伍,在打击整治清理工作中,遇有突发紧急情况,治安、刑侦、巡特警、巡防等部门警力快速反应,确保及时有效处置。
下一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定州市打击橡塑非法生产经营强化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严打严防橡塑非法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综合治理,全力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全面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为新兴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提供优良的生态环境支撑。
记者马子涵见习生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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