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旭鸿)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12年至2013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称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贯穿各项工作之中,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实施“三年倍增计划”,坚持对标先进、创新发展,全面加强思想道德、业务发展、内控管理、政风行风、文明服务、党风廉政等建设,不断改善服务环境,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着力打造公平、便利、网上、人文、平安“五位一体”公积金,将文明创建成效体现在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和服务民生改善上,促进了住房公积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截止去年底,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逾10亿元,累计为近5000户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5.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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