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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八项措施助推司法公正

时间:2013-11-15 16:23:12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牛勇通讯员潘少玲)近年来,市法院着眼于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新期盼,把公正、廉洁、高效办案作为关心群众疾苦、关切群众利益的为民爱民举措,认真实施八项措施,推进司法公正,取得显著成效。
    规范办案秩序,遏制“人情案”。实行民事案件立案移交制度,严格立案、移送、合议等程序,各庭依据职能、按地域审理,不再由办案人自已找案件和当事人自已找办案人,切断了办案人与代理人长期形成的固定关系,审判人员不能自行随意“拼凑”合议庭,全面规范了涉案款物的管理,从根源上遏制了“人情案”,有效防止了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提高办案质量。持续组织庭审观摩,经过观摩、评议、整改、再观摩、再评议、再整改,全面规范了庭审活动,先后组织庭审观摩32次。定期从全体办案人员裁判文书中抽取典型案例,给全体审判人员讲解、点评,两年来共分析讲解34篇。强调主管领导和庭长的责任,实行了法律文书“审批签”。目前,市法院已有7个庭审和18篇裁判文书被保定中院评为优秀,其中2期刑事庭审和4篇裁判文书被推荐到省高院。
    实行民事上诉案件研讨制度,提升人员素质。针对民事案件质量不高、民事审判人员素质不齐等问题,市法院组成研讨组,对每一起上诉案件,在向中院送卷后,由主办人向研讨组报告案情和判决依据。增强了办案人的责任心。两年来共研讨8次,研讨案件28件。
    实行执行案件交叉审查制度,确保司法公正。出台了《关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听证的若干规定》,对执行异议的案件实行执一庭、执二庭交叉审查,减少了当事人对办案人的抵触情绪和不信任,进一步体现了程序公正。
    召开拒执案件研讨会,加大执行力度。针对存在的对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追究难的问题,组织执行和刑事干警进行深入研讨,促使当事人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进而推进执行工作。
    开展“提效提质”专项行动,提升案件办结率。“提效”,即全面排查久拖未结、久拖未执、超期羁押、超审限等拖延办案、办事、影响效率的案件,对重点办案流程节点进行管控,形成长效催办、督办机制,坚决杜绝形成新的超期办案;“提质”,即强调所有应开庭的案件都要开庭,杜绝在办公室开庭或以询问代替开庭,杜绝同类案件不同判现象,所有案件不经评查不得“归档”,所有上诉案件必须研判点评,让办案人有所触动。
    开展专项检查,及时解决问题。在日常工作中,市法院注意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中发现司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堵塞漏洞,防止小事拖大,易事拖难,切实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
    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对某些典型案例和接到的反映,采取全院实名批评制,随时通报情况,剖析原因,提出警示。两年来,全院共开展警示教育54次,实名批评干警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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