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

市法院四项措施加强执行工作

时间:2013-08-22 11:18:37  来源:  作者:

本报讯(通讯员王志红靳凯记者贾旭鸿)市法院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增强执行能力,提高执行水平,开创了执行工作的新局面。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执行力度。全面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执法权力,用足用活强制措施,对拒不执行、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的人员,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充分维护法律的尊严。
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行阳光执行。充实执行力量,加强对现有执行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行能力。完善《执行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规定》,公布举报电话,把执行过程和执行措施公开。对当事人存在争议的案件实行公开听证,做到能够执行的案件让群众满意如愿。
完善制度,强化规范化管理。制定完善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执行款物管理办法》等制度,实施严格的管理考核。对案件提出执行异议等情形的,更换合议庭进行裁决。强化了执行工作的监督制约,确保了执行权公开公正、廉洁行使。
加强协调,强化内外一盘棋的大执行格局。加强立、审、执各阶段的紧密衔接,加强调解,寻求执行的突破点和化解矛盾的平衡点,把强制执行与和解执行相结合的理念贯穿执行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及网络、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不断强化内外联动、上下同力的联合执行大格局,实现执行工作的长期良性循环。
 

责任编辑: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