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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监督立案活动

时间:2013-08-02 11:03:57  来源:  作者:

本报讯(记者王建强通讯员张世豪)为切实服务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市人民检察院根据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从今年4月至12月开展为期9个月的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着重从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危害民生和新闻媒体曝光的突出问题入手,重点对食品药品产品安全、涉农惠农、卫生教育、环境资源、劳动保障、社会管理等领域发生的严重危害民生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刑事犯罪进行立案监督。
近日,定州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送胡某某涉嫌销售假药一案,向该局发出了检察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管理意见。2011年,市某药房胡某某在明知其所购进的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多潘立酮片”是假药的情况下进行销售,该嫌疑犯涉嫌销售假药,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市检察院根据案件线索和河北省食品药品检验员检查报告等相关证据材料,监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送该案,目前该案已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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